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夯实工作基础,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现公布鄂温克旗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旗文体旅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2464;电子邮箱:wtgd@163.com)。
2021年,鄂温克旗文体旅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温克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结合旗文体旅广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鄂温克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主动公开发文5条,已公开发布5条。
推进权责清单调整公开。一是认真梳理行政权力权责清单,现有355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9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处罚257项,行政强制措施1项,行政监督检查31项,其它行政权力10项,公共服务事项12项。二是进一步细化58项依申请类事项和12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样表等并公布。三是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全年办理的13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均在鄂温克旗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等平台公布,公布率达到100%。
主动公开途径。主要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为主要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及时调整“三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负责人,层层压实责任。同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范围、形式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完善更新信息公开指南领导简介、微信公众号等内容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机构职能及人事编制信息公开。公开鄂温克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领导工作分工及个人简历、局属单位等相关信息。
预决算信息公开。已公开2020年决算和2021年预算信息,定期公开预算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形式规范。
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已公开鄂温克旗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总表、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活动信息、群众文化信息、阅读活动信息、乌兰牧骑惠民演出信息、农村牧区电影放映等信息。
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鄂温克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鄂温克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信息公开指南》。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100条信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文体旅广局”公众号上广泛发布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工作动态、政策宣传等相关信息共249篇,做到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行政许可公开工作。2021年,鄂温克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3项,包括:内蒙古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营业性临时演出备案、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谛豪歌厅、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鑫顺网吧、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野狼台球俱乐部备案、精灵动物标本工作室、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乞颜文化银雕工作室、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尚品画廊、瓦然泰游猎艺术创作室、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乌博手工坊、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君子好球台球俱乐部、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捣蛋台球会馆、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纳吉勒音乐酒吧、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极速网咖。
行政处罚公开工作。2021年,鄂温克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共办理行政处罚4项,包括:鄂温克旗伊敏河镇恒易网吧、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鑫海日音乐烤吧、恒发网吧、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鑫海日音乐烤吧。
行政强制公开工作。2021年,鄂温克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未产生行政强制信息。
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工作。鄂温克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我局切实增强政务信息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以制度为保障、用制度促管理”的工作思路,明确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层层落实到位,督促各业务股室、局属各单位按规定时限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和资料。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被上级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7 | 增2 | 1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8 | 增21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7 | 0 | 4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587万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信息公开全面性方面:政务公开还不够深入,收集和写作信息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发挥政务公开作用有待加强。
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方面:网上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仍有待加强,信息更新仍然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保持信息生成与发布同步。细化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数量,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及时规范更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积极上传信息,确保政府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鄂温克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时配备和充实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具体抓,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旗组织的各类培训。开展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全面提高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时限。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审核,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发布。结合工作职能,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着力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电信息公开。切实做好重点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部门预算、招标采购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通关注的信息的公开。
五是加强学习宣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的学习宣传,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努力开创有利于促进全旗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良好局面。
主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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