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夯实公开基础、优化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为全旗文体旅游广电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公布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2464;电子邮箱:wtgd@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文体旅游广电核心业务深度融合,围绕群众关切和工作重点,系统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文旅项目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市场监管执法、政策落实成效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务动态、工作进展、通知公告等信息,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全旗文体旅游广电事业发展情况。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官方抖音、视频号等平台发布各类公开,强化监督保障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不能公开的内容外,该公开的一律公开。本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条,均已按照要求完成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机制,认真执行信息收集、整理、保密审查、发布、更新等工作制度,全年对拟公开的294余条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布,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通过官方抖音、视频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渠道,发布文旅活动直播等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可读性和互动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监督反馈机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留言板等渠道接受公众监督,全年办结热线工单62件,满意率、办结率、响应率均达100%。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不足。部分公开信息与群众实际需求匹配度不高,群众理解难度较大。二是公开渠道融合不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同步更新存在延迟,传播效果有待提升。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改进措施聚焦需求优化内容。一是围绕群众关切的文旅线路、公共服务预约、市场投诉处理等热点问题提升通俗化表达。二是整合平台提升效能。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更新,提升信息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费情况。我局2025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