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鄂温克旗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关于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虚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进一步提升我局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2021年,旗应急管理局主要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信息公开系统、鄂温克旗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两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36项,其中处罚1项,“双随机、一公开”2项,安全生产133项;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应急科普小知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展等信息144项。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主要负责人对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负责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审核和监督工作。二是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采集发布工作。三是严格信息发布流程,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由具体经办人提出信息发布的初步意见,经领导审核后再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发布。
结合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每月检查各目录内容公开保障情况,加强科室协调对接,及时补缺补差,综合运用内部工作群通报、党委会办公会通报等方法,通报公开情况,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目标管理考核,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针对社会公众的关切,特别是对广大群众关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灾等重点领域,建立网上舆情监看、报送、处理工作机制,通过公众号、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认识仍需强化、主动性仍需提高。政务公开意识不强,部分科室仍然存在“政务公开是办公室的事,是具体经办人员的事”的认识,导致涉及相关科室公开内容盯着催,追着要,主动公开内容迟迟公开不了。公开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足,有的应当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应该主动公开变成了不予公开。二是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三是积极采用图片图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提升效果,公开形式应呈现多元化。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加快工作进度,规范公开内容。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突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要按质按量及时公开。
(一)我局无收费职能,不具有收费权限。
(二)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制度落实、信息管理等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正确把握公开与不公开、政府信息与内部管理事项的界限,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和人员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办理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重点领域持续再发力。进一步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深入解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明晰公开事项内容标准,常态化抓好依法行政、回应关切等信息公开,助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好信息发布等工作,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进一步强化领导,完善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力促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