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欣园1号楼102门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楼二楼办公室,邮编:021100,电话:0470—8816266,联系邮箱:ewktyjr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及政务新媒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门户网站和“三务”公开服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
充分发挥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优势,2022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公开50条。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
2.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为方便公众通过手机随时了解获取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信息和最新工作动态,2022年,依托“鄂温克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59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呼伦贝尔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呼政办发【2018】34号)、《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鄂政办发【2018】12号)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表、流程图等,我机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后,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保障了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上的无缝衔接。二是分解任务、明晰责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压实责任,细化分工,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三是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更新《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已覆盖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网址等内容,确保各公开渠道畅通,使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政府网站监测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对照网站考核指标,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及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政务微信进行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专人负责,并每周更新内容,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二是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服务平台日常维护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为保证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狠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
二是积极拓展外部监督。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政风行风和行政执法评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地推动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鄂温克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但还存在不足:
一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下一阶段着力对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权益维护等加强解读,除文件解读形式外,通过网站新闻、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增强解读时效,方便公众获取。
二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下一步将加大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主动公开力度,努力提供更加便利、更高质量的服务。
三是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有待优化。下一步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点,对机关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进行不断丰富和调整,对公开专题设置进行整合和优化,更方便公众查阅使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重大决策解读与回应。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工作。认真执行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
2.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部门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定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根据情况实时进行调整。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8项地方标准,重点推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网站内容更新保障工作;根据实际按照标准规范、清晰易懂的原则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二是抓好管好政务新媒体。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加强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
主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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