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退役字〔2024〕8号 签发人:宝 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欣园1号楼102门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楼二楼办公室,邮编:021100,电话:0470—8816266,联系邮箱:ewktyjr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更好发挥“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及政务新媒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作用,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门户网站和“三务”公开服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
充分发挥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优势,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托“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动态及政策宣传等相关内容共计63条。公开事项内容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社会救助等方面。
2.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为方便公众随时了解并获取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信息和最新工作动态,2023年,依托“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动态信息共计7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令第 711号修订)等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表、流程图等,动态信息施行周更新工作机制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2023年,我局共依法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0件;实施行政处罚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件;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在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建立预先审查制度,确保信息的公开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建立审查建立,畅通公开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流程和责任人。优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创新工作方法。根据不同群众的需求,合理分配公开权限,深入推进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特别是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和热点问题,以此提升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新的措施和工作模式,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政府网站监测标准,对照网站考核指标,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及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工作。政务信息发布施行周更新工作机制,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同进要求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服务平台日常维护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为保证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及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二是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政风建设和行政执法评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查,有效推动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发展。三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但还存在不足:
一是政策解读及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对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权益维护等方面政策加强解读。通过微信、网站、宣传小视频等形式增强解读时效,拓展宣传层面。
二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加大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主动公开力度,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为服务对象提供更高质量服务。
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重大决策解读与回应。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工作。认真执行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
2.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化。结合部门实际,确定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根据情况实时进行调整。推动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二是抓好管好政务新媒体。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加强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
主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470-8812282
网站标识码:1507240004 蒙ICP备2021001176号 蒙公网安备 15072402000013号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