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市、旗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电话0470-2384003,电子邮箱:eqjt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有效推进了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继续完善各栏目信息公开,包括提案建议答复、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政务等专题,及时公开交通运输领域工作进展、服务举措和事项办理流程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主体、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协调机制,规范公文公开属性,在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认真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移交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在各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2月3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5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图文信息300余条。充分利用多途径进行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确定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凡属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做到职能股室把好业务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二是及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建议,促进政务公开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二是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公开有时存在滞后情况。
下步措施:一是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等制度,保障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今年积极参加全旗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2次,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录入工作,全年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57条,财务信息2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切实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