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市、旗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470-8819807,电子邮箱:eqjt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切,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围绕综合政务、安全生产、执法信息、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等法定公开事项,优化公开目录分类,通过官方网站精准推送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确保公众及时获取权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本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在公文起草环节明确公开属性认定标准。全面梳理并完善政府信息台账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可溯可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和便民信息,构建多渠道、立体化公开格局。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1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公开信息29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工作自查和督导检查。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反馈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平台运营精细化程度不高,不同渠道发布信息的协同性不足;二是重点领域公开深度不足,相关领域政策解读发布不够全面,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三是部分失效信息清理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整合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渠道,实现信息同源同步发布,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联动多平台转载,保障全面传播,公开内容动态更新,确保信息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失效信息巡查清理,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