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优服务、顺民心、强监督作用,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2221,电子邮箱:ewkgajbgs2022@163.com),通讯地址: 鄂温克族自治旗一七三二街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在门户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治安管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文件、重点邻域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工作、预案信息、本地区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等情况、财政预决算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5余条,新媒体账号运维文章刊发严格按照新闻“三审”机制审发,全局3个在线公众平台按照既定要求正常运维,全年未发生失泄密及更新逾期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5年全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申请,涉及行政复议1条,未涉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要责任人,严格落实专人负责。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积极向各栏目报送相关内容信息。主动在本部门公开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对信息发布内容严格把关。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公开的深度、及时性和主动性还需加强,规划类信息有待进一步扩充完善。
改进情况: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定期更新完善政务信息,构建公安新媒体阵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