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全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编制。全文由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6746,电子邮箱:ewkqy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温克旗医疗保障局立足职能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公开内容,持续开展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提高公开时效,不断巩固公开成果,进一步提升了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鄂温克旗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关于印发全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工作效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依托旗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53条利用“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相关信息,全年发布信息数286条,公众号订阅人数8254人。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参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旗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申请接受、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细化完善各项制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新的形势要求,继续细化完善旗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等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框架内规范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梳理我局制发的主动公开文件,按时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提升公开发布文件公开质量,本年度所公开部门文件皆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等信息。

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为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丰富内容形式,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我局本年度发布图片解读1篇。通过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加强舆论引导,释放政策积极信号。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按照财务工作对外公开要求,及时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2022年旗医疗保障局承办政协提案2件,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对外公开。

五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与旗政务服务局、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沟通联系,扎实对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规范公开相关事项,推进医保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旗政府门户网站、“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加强网站、平台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规范政务公开日常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畅通,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地上传下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推进,严格对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检查,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点领域公开仍需加强,重点工作公开力度不足。

(二)改进情况

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根据本年度重点工作及时整理公开信息,展示工作推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2022年度旗医疗保障局无重大行政决策。

2.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根据“一体化平台”中“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要求,及时认领、编制、公开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为11大项,32个业务办理项。对照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动态调整发布权责清单。二是及时调整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旗医疗保障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通讯地址、办公时间、主要负责人等信息,确保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2022年度,旗医疗保障局积极对照旗政府工作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工作,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4.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健全《鄂温克旗医疗保障局保密制度》《鄂温克旗医疗保障局政务媒体账号“三审”制度》等16项相关制度。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三项制度”,确保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奖励等行为规范有效。

5.高质量实施政务信息公开。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动态调整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明确业务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事流程,对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材料。二是对照政务服务事项,建立“呼伦贝尔12345”热线政策知识库,及时答复群众留言。

6.加强“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针对医保政策宣传、APP功能使用、下载途径、参保受益等内容,进行多方面推广宣传和讲解,向群众解读医保电子凭证查询个人账户余额、缴费信息、消费明细等便捷服务功能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亲情账户等新型信息化服务内容,加大力度提高旗域参保人员对医保电子凭证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7.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持续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开政策、办事指南等重点领域信息。二是建立健全信息管理、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三是充分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方式重点解读政策,及时公布政策的推进执行情况。

8.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医保工作实际,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工作安排、政策变化等方面内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旗医疗保障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