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6746,电子邮箱:ewkqy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鄂温克旗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严格按照旗委、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共97条,其中,部门文件5条,政策解读4条,优化营商环境6条,其它信息82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日常抓的信息工作机制,各相关股室和部门密切配合,层层落实,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准确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发展,提高信息发布、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及时更新完善政务新媒体办理业务、专题宣传等模块,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搭建政府信息公开融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推进,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检查,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其他 结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对政务信息分类把握不准确,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和公开不及时情况。
(二)改进情况
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立足职能职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方面下功夫。一是优化门户网站等平台栏目,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医保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说明事项。
此报告
鄂温克族自治旗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