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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来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务实工作基础,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用。

现公布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5140,电子邮箱:ewkscjd@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我局未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截至年底,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68件,并按时送交现行文件到旗档案馆和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2020年12月份,制定了《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三)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2020年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餐饮经营许可结果公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7条。

(四)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栏,定期公开预决算信息,2019年决算情况已经公布。

(五)及时在旗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食品抽检结果。

(六)成立了“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细则,建立并公示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20年,我局开展“双随机”检查3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64家,涉及执法人员36人。按照上级规定,“双随机”执法结果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于企业名下。

(七)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大厅指示牌、LED电子屏、告知书等多种手段,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

1.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取消企业验资程序和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对经营场所权属和功能的限制,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除法律法规规定的4项和国务院保留的28项前置审批事项外,实行“先照后证”制度。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解决了“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帮助企业轻装上阵。2019年“证照分离”一共登记551户企业,2020年截止到现在639户企业“证照分离”登记。

2. 压缩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间。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动态扩大证照整合范围,实行“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网互通、信息共享”。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推进各部门网上并行办理模式,企业名称核准改为自主核名,发放营业执照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3. 提高企业登记便利化。在保留传统窗口登记的同时,实行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推行名称自主申报改革,提供申请名称自动筛查服务,建立快速处理机制,简化名称申请审核流程。我旗截止今年网上设立登记户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的企业有189户。

4. 畅通企业退出渠道。实行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探索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全面取消了纸质“清税证明”,优化企业退出流程,较好地解决了企业退出难的问题。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机制。

5.深开展政银合作。共同搭建了“一站式”信息服务和融资服务平台,实行免费代办营业执照服务。2019年将建设银行鄂温克旗分行作为试点先行开展政银合作,在双方积极努力下目前已初见成效,已开始发放营业执照。

6.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广播电视、全旗范围内LED屏幕滚动、张贴蒙汉双语催报通知书、微信、电话短信、基层所周排名等多种方式,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力度,同时对“僵尸户”、“失联户”等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引导其办理注销登记或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处罚。截至7月1日,全旗企业应报数2428,实报2021,未报407,年报率83.24%;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数527,实266,未报261,年报率50.47%;个体户应报数11693,实报2400,未报9293,年报率20.53%。任何人登录全国联网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都可以查询到企业信用信息。

(八)今年我局以图文形式开展政策解读1次,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7条,公开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检查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餐饮服务流程图、企业年报填报操作指南、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办理材料、流程图、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流程图、餐饮经营许可结果公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等。

(九)12315“一线通”平台。将12315热线由过去专门负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拓展为受理投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受理服务咨询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受理举报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受理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我局共受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件560件,挽回经济损失27万余元,发布消费警示6条。

(十)活动宣传。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发放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须知宣传资料、安全乘梯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常见事故的应急处理和预防》读本等宣传材料200余份。开展了“质量月”宣传活动。开展了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守护安全底线,服务复工复产”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开展标准化宣传。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多措并举开展厉行节俭制止餐饮浪费,全年共印发“节约粮食、光盘行动、文明公约”等宣传材料1000份。开展了“2020年全国化妆品全科普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科普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开展化妆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超市、进医院”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实物解说、视频展示、LED屏播放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化妆品科普宣传。

(十一)各级主流媒体。2020年我局共编辑简报174篇,其中,国家级媒体采用中国质量报2篇、中国食品药品网2篇,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用1篇,呼伦贝尔日报采用4篇,呼伦贝尔市市人民政府网采用12篇,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用25篇,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采用46篇,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网市场监管政务公开共计71篇。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2减1200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95减91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181减10338
行政强制32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7314360.0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策性文件未能做到全解读、全覆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重要政策措施没能及时体现。

改进情况:2020年,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推进政策解读与回应,加强解读回应力度,提升政策解读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多样性。围绕我局重大决策部署,运用新闻发布会、领导访谈等多种形式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提升发布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附件:2020年度鄂温克旗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统   计   指   标单位统计数
主动公开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0
其中:政府规章0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4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3
回应解读情况一、回应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事件计1次)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0
2.兼职人员数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及网站建设经费)万元0
会议培训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0
举办各类培训班数1
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