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40条和“三务”公开服务平台104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动公开共6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发《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分工;更新完善局政务公开标准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落实超链接一键查阅。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前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依托我局门户网站,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和重点政策,通过公众号、抖音,发布执法检查、公众开放、政策解读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9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其他 结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在数量上还不够能够确保时常更新,工作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完善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工作。加强对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梳理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具体情况;二是做好各平台同步工作,及时公开时效性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示重点领域监督检查结果,包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食品经营生产环节安全监督抽查、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化妆品使用单位行政检查等;二是公示商品类、服务类投诉热点等消费维权信息,做好消费警示和便民提示;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展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归集公开计划、任务和结果公告。四是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行政执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