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服务平台及政务新媒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取得较好成效。
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5140,电子邮箱:ewksjd@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是在主动公开方面。聚焦群众关切和重点工作,精准梳理公开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等信息191条;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48条,抖音36条。确保公开内容权威、及时、准确,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规范办理流程,健全接收、登记、审核、答复、归档全链条工作机制。本年度共接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一件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我局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另一件因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我局也不再处理。
三是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分类、编目、归档管理制度,对全局各类信息进行系统性梳理,明确公开属性,形成规范的信息管理体系。同时,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管理,同步谋划政策制定与解读工作,确保政策解读清晰易懂,助力群众准确理解政策内涵。
四是在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优化专栏设置,完善检索功能,提升信息获取便捷度;依托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展公开渠道,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公开格局。定期维护更新平台内容,保障平台稳定运行,提升信息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是在监督保障方面。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18
行政强制
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时效性不足。对于一些新出台的市场监管政策法规,未能在第一时间发布解读材料,导致市场主体和群众对政策理解滞后,影响政策执行效果。二是公开数据较少。对需主动公开的内容掌握不足,且未明确细化公开清单。对财政预决算细节、重大项目进展、民生资金发放等群众关切的核心内容披露不足,且形式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乏通俗解读。
改进情况:一是提升主动公开时效:切实提升政策发布与解读同步意识,对于一些新出台的市场监管政策法规,及时发布解读材料,保障公众及时获取政策信息。二是主动掌握需公开的内容,明确细化公开清单,针对重点领域、民生关注领域公开,确保公众能深入了解监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我局不涉及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