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鄂温克旗教育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公布鄂温克旗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旗教育局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2304,电子邮箱:ewkjyjbgs@163.com)。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2020年,全旗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国家统编教材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积极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升学校标准化办学水平,加强学校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好各级各类考试招生工作,强化学校综治安全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素质教育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鄂温克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鄂温克旗建设贡献教育的力量。
(二)清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17年1月日至2018年12月31 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认真细化梳理编制本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教育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四)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积极做好网上信访信件答复和各类专题专栏等重点栏目建设,截至12月31日,答复网上信件2件,网站发布信息16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84条,政务微信公开类信息129条。以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为政务服务事项唯一数据源,确保本级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事项数量、事项名称、办事指南等各要素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保持一致。
(五)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切实落实公文系统中“公开属性”标注和政策性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本年度,共发布文字解读4篇。
(六)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照国家、自治区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和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理清职权事项,梳理本级权责清单,旗本级保留行政权力8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监督检查6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2020年,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做到及时公开,进一步便民查询。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附件:2020年度鄂温克旗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