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鄂温克旗教育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公布鄂温克旗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旗教育局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2304,电子邮箱:ewkjyjbgs@163.com)。
2021年,旗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国家统编教材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好各级各类考试招生工作。强化学校综治安全管理,抓实校园卫生和疫情防控。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双减”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素质教育发展,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推进鄂温克旗建设贡献教育的力量。
我局目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计划规划、政策解读、招生考试、工作动态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及时公开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鄂温克教育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由教育局综合办和纪检监察办专门负责信息发布、舆情处理、来访接待、投诉处理等工作。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鄂温克教育”及时刊载和发布教育要闻以及教育工作有关信息;三是开通专线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信函,实行人工答复。截至12月31日,我局答复网上信件15件,网站发布信息17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6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类信息100条。被呼伦贝尔市教育局采纳发布信息27篇。
2021年,教育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1年教育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教育局加强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建设,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把责任落实到各股室、细化到人头,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有力推动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有待更加及时。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内容和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全面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的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促进政务阳光透明。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已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2021年度,我单位无重大行政决策。
2.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根据“一体化平台”中“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要求,及时认领、编制、公开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30项,在精细化梳理的基础上,开展分类、申请材料优化和审查要点梳理工作。完成权责清单导入平台工作。二是及时调整依法公开本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通讯地址、办公时间、主要负责人等信息,确保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2021年度,在本单位主动公开文件栏目及时公开主动公开文件及相关信息,共计173件。
4.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本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开事前、事后公开及行政执法流程图和相关制度,共计4件。
5.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持续在重点领域专栏发布相关信息。共计18件。二是建立健全信息管理、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