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巴彦托海镇道甫路1号,电话:0470-8812304,邮编:021100)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刘小凡任组长,副局长陈莉军任副组长,综合办公室邱战权同志兼职负责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2023年在门户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部门信息46条,政务公开信息6条,政策解读2条,并及时公开了单位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在形成或更新20日内及时发布,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5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12月底,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由信息起草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以及信息“三审三效”发布要求,有效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有效、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和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方面,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发布最新重大政策、教育教学动态等信息,围绕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等核心推进微信功能建设。网站方面,坚持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四大功能,推进网站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根据我局人员分工情况,局主要领导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同时,明确办公室一名党员同志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目标绩效考核,分解任务、严格责任落实,提高我局各科室信息报送积极性。二是积极组织参训培训。2023年我局共参加旗政务服务局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次,对政策解读、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政务新媒体运维、网站维护等重点工作及难点有了深刻的理解,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发挥还不够。
2024年,我局将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对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文件理论学习和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掌握政务动态及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我局网站建设和管理,将我局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增强工作衔接能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五是增加信息发布,进一步加大重大建设项目、鄂温克族自治旗入学情况等政策性文件信息公开力度;让公众知晓参与。六是提升主动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实政策解读内容,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旗教育局无信息处理收费情况。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及发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工作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