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务实工作基础,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用。
现公布鄂温克旗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4690,电子邮箱:eqgtzyj@163.com)。
(一)2020年,按照《条例》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全旗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主要内容包括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复学、优化营商环境专栏,集中公开政策、工作进展、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等;编写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简介并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比照国务院部门印发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细化梳理编制我局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正在逐步调整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三)梳理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编制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中心制发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公发〔2020〕2号)文件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等,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初步认定,并于9月末,参与集中办公,进一步细化梳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在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表、流程图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截至目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已全部按时答复。
(五)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利用旗政府门户网站这个载体在热点回应栏目内进行主动发声回应。
(六)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照国家、自治区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和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理清本部门职责边界和职权事项,梳理旗本级权责清单,旗本级保留行政权力16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118项、行政强制措施0项、行政强制执行0项、行政监督检查17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编制完成2020年鄂温克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旗政府网站公布后,权责事项将常态化动态管理。
(七)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不断优化办事流程。
(八)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配套出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安全防护、政务微信微博运行管理、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回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同时,准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覆盖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网址等内容及时更新发布。
(九)加强本部门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协调机制,规范公文公开属性,在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认真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移交工作。
存在问题:我单位文件公开属性仍需进一步规范;政策性文件未能做到全解读、全覆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重要政策措施没能及时体现。
改进情况:2020年,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推进政策解读与回应,加强解读回应力度,提升政策解读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多样性。围绕旗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等多种形式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提升发布质量和效果。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附件:2020年度鄂温克旗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