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989830,电子邮箱:ewkhb@126.com)。
积极贯彻执行新修订《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服务大局、方便群众为原则,积极推进保护区重大决策和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公正、公开、透明,以看得见、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为目标,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并公开《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信息公开指南》。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ewenke.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政务公开文件12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条。依托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微信公众号191期,537条。被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网站、鄂温克旗融媒体、鄂温克宣传、鄂温克旗广播电台等媒体转载报道鄂温克族自治旗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信息15期,共计50余次。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接受采访5次。
根据《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度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涉及行政复议,涉及行政诉讼1次尚未审结。
全面落实《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审查发布制度》,凡是在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均履行审查发布程序,业务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分局领导再次审核后进行上报。专人负责维护本单位栏目,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按照国家统一政府网站监测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对照网站考核指标,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工作、政务微信运行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政务微信进行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专人负责,并每周更新内容,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2020年共发布图文信息513条。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民族团结奋斗精神,在局机关LED屏和微信公众号上积极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标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较多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暂无更新本单位相关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性。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