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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 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来源: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字体:[ ]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989830,电子邮箱:ewkhb@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并公开《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信息公开指南》。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ewenke.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条。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三务”公开平台(http://www.ewkswgk.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依托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微信公众号224期,249条。2022年发布信息简报59条。

(二)依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度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涉及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审查发布制度》,凡是在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均履行审查发布程序,业务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分局领导再次审核后进行上报。专人负责维护本单位栏目,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四)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政府网站监测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对照网站考核指标,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工作、政务微信运行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政务微信进行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专人负责,并每周更新内容,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2022年共发布图文信息608条。在局机关LED屏和微信公众号上积极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二是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监督。同时,对照公开任务清单,落实了办公室、综合科、污染防治科、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任务,压实了责任,按照《全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全年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会1次,接受培训人员21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较多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不够,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递交信息迟缓、不足的现象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未引起重视。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由于信息种类繁多、数量较大、信息更新极快,要定期采集文章稿件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配合。

(二)需要改进的情况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鄂温克族自治旗“三务”公开等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三是提高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无收费事项。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积极贯彻执行新修订《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服务大局、方便群众为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