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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7 来源: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字体:[ ]
2018年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现公布鄂温克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11日到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5653,电子邮箱:ewkm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旗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和《鄂温克旗2019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民族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民族工作开展。主要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相关情况等方面内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旗民委始终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政务公示栏上及时公开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8年度决算信息、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点、日常工作动态信息、民族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单位意见箱情况。2019年,在旗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里已公开56条工作信息,在公告通知栏里公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拟建设项目及提取项目管理费的事宜。向旗档案史志局报送主动公开现行文件1件,并旗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里已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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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分工。年初,重新调整旗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班子分工,同时向旗委、旗委组织部报送,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96月份,调整了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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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旗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服务局的正确指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政务公开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更加有序推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民族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旗民委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制定《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舆论引导预案》。2019年民族工作领域无重大突发事件舆情,无需回应。

(二)深入推进决策情况

1、旗民委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狠抓落实旗委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制,打牢思想根基,理清工作思路,召开党组会议27次,“三重一大”事项会议11次,主任办公会9次,答复提案建议3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及时调整完善机关权责清单。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向旗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作信息数11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已公开56条,在公告通知栏里公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拟建设项目及提取项目管理费的事宜。

    (四)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二是规范发文件程序,加强文件公开属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文件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