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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来源: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旗民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起始日期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旗民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5653,电子邮箱:ewkmw@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紧盯办好“两件大事”,推深做实“五大行动计划”,做优做强鄂温克族自治旗“五带三基地一家园”。2023年,旗民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全力推进民族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事务等各项工作任务。

本年度共公开政务信息40条,共涉及规范性文件0件,参加相关会议及培训3次,不存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具体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旗民委紧跟时事要闻、部门实际,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政务公示栏上及时主动更新部门职能简介、领导信息、财务预决算公开、领导班子分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及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情况等工作动态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旗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专栏里发布40余条工作信息,其中包含政府门户网站信息17条。主动公开现行部门文件5件,在线访谈1期,意见征集1条,网民留言1件,加强政策推送和解读,推出《关于公民办理民族成份变更须知事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贸易旗(县)内民族贸易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关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贸易旗县(市、区)内民族贸易企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政策性文件6件,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推广传播,有效提升了政策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旗民委积极参与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使用培训会议,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询流程和受理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旗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资料汇编,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实现规则和标准公开透明,促进民族工作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为持续加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优化展示方式,旗民委指派专人负责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了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监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日监测、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监管机制,监督错敏词问题并及时更改修正,确保政务信息质量的提升,切实推动信息工作数量、质量齐头并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旗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缺少创新性;三是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旗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当存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根据时事变化和工作动态快速反应、积极作为。二是激发创新性主动性自觉性。充分激发主动作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各族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信息内容的深度、广度,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三是完善制度,提高质量。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出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全年无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