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鄂温克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5653,电子邮箱:ewkmw@163.com)。
2021年,旗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委民族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民族工作开展。主要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相关情况等方面内容。
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旗民委始终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政务公示栏上及时公开单位主要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20年度预决算信息、2021年度预算信息、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会议及疫情防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动态信息、民族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2021年,在旗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里已录入20条工作信息,按照旗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及时上报公开了鄂温克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公告通知栏里公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拟建设项目及提取项目管理费的事宜。向旗档案史志局报送主动公开现行文件1件,并旗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里已公开发布。
2021年,我委共收到0条依申请共公开事项,全年无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根据人事变动,2021年11月份,重新调整旗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班子分工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向旗委、旗委组织部报送,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为了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年初开始开办民委微信公众号,建立三审制度,专人负责公众号管理工作,拓宽了宣传渠道,推进信息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我委无门户网站,开办公众号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旗民委机关简介”链接放置在栏目中,方便阅览公开内容。
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公告通知栏里公示关于鄂温克旗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垃圾处理站)的公告、关于鄂温克旗2021年民委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告、鄂温克旗2021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拟建项目的公示、鄂温克旗2021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拟建项目的公示、鄂温克旗2021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拟建项目的公示。
2021年,旗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服务局的正确指导下,做了很多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组织建设仍需加强,未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且存在工作交接不清楚情况;三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为此,我委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各业务科室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更加有序推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五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1.我委全年无收费情况。2.每月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敏感信息和错敏字专项筛查,全年共删除有害信息0条,纠正错敏字0处。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政务公示栏上及时公开单位主要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20年度预决算信息、2021年度预算信息、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会议及疫情防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动态信息、民族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2021年,在旗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里已录入20条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