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稳预期、顺民心、强监督作用,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5039,电子邮箱:ewkqwjw@163.com)。
2021年卫健委政务公开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鄂温克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全旗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
2021年度卫健委无行政法规、规章文件,无废止文件,向旗档案史志馆、政务服务中心报送公开现行文件1件。在鄂温克旗“三务”公开平台、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73条。
1.办理行政许可情况。2021年度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92件,护士执业注册72件,医疗机构审批 15家,预防接种证办理95件。
2.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况。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22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件,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2份,并组织开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2次;简易程序处罚案件15件,备案率100%。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案件1件。
3.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2021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4.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1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1.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鄂温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及时成立“三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兼政务公开工作)坚决把“三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规范政务公开办文流程。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协调机制,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标注,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认真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移交工作。
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将卫健委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主要职责、公文法规、行政审批等内容及时更新调整公布。落实专人定期发布和更新信息,2021年度通过“健康鄂温克”微信公众平台、鄂温克旗门户网站、鄂温克旗“三务”公开平台发布卫生健康政策文件、健康科普、公共卫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等相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2021年通过“健康鄂温克”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1条;共报送工作信息79篇,调研2篇,公开办理提案答复11件,在“鄂温克融媒”微信公众号宣传疫情防控先进事迹3篇;在鄂温克旗“三务”公开平台、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73条。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为确保鄂温克旗卫健委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落到实处,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股室负责(各股室对接对应的卫健委直属机构及各医疗机构)、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等制度。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准确及时的公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7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公开形式单一,大部分仅限于在“健康鄂温克”微信公众号、旗人民政府门户网、“三务”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2.公开缺乏时效性。未全面做到对重大决策事项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7日内进行公开。
3.公开内容不全,公开内容缺项漏项,未能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要求及时全面公开。
1.明确职责权力,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结合卫健委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细化公开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群众的要求实时修订调整,丰富和拓展,规范对公开档案管理和公开过程记录存档,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平台系统全面的运用。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卫健委工作实际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健康问题、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开。除固定方式外,可以采取会议方式,通过媒体、简报、明细表、手机等形式公开,公开时间标准化、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涉及群众卫生健康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求即时公开。
(一)收费情况
鄂温克旗卫健委无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作要点情况
按照《鄂温克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公发〔2021〕3号)精神,积极落实2021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助力旗域治理现代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积极上传发布主动公开文件19份。二是动态调整公布权责清单,持续更新鄂温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简介、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三是2021年度报送公开现行文件1件,并及时公布政策解读。四是公开办理提案答复11件。以嘉宾访谈形式,卫健委副主任解读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五是在“健康鄂温克”微信公众平台、鄂温克旗门户网站、鄂温克旗“三务”公开平台发布卫生健康科普知识、公共卫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等相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395份。六是全面执行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案件法治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网站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按照自治区自由裁量标准,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年初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跨部门协同监管医疗卫生行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七是持续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细化工作业务流程、公开行政许可结果。八是优化整合政务服务事项,委派2名工作人员承担2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受理办件、取件一体化窗口服务,提高政务服务办事效率。九是认领12345政务服务投诉举报事项21项,完善事项办理流程,三个工作日内给与投诉举报相对人电话回复,并在平台上进行公开回复。投诉举报事项满意度100%。
主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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