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务实工作基础,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实时公开本单位公开信息。我单位共公开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等各类信息41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366条,部门预决算类5条,公示类15条,其它信息25条,政策、规范性文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程序,今年来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对涉及基层群众问题的重要政策,做实做精做细解读工作。定期对本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方面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范围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及时更新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无超时发布现象,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接受社会评议。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其他 结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到位,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准确更新政务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