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ewenke.gov.cn/)全文公开。
如有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中心大楼C区6楼,邮编:021100,联系电话:0470—881503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注重实效,以方便群众为原则,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人民为中心,以健康为根本,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工作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严格贯彻执行“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全年我委共公开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等各类信息10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80条,部门预决算类4条,公示类11条,其它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程序,今年来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积极参与全市政务公开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及“健康鄂温克”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及时对接政务公开部门,及时清理过期信息,保证本机关平台信息的时效性,权威性。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及时对委属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发布信息开展检查指导,排查风险隐患。
(四)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架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操作、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202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委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具体工作中尚存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提升的问题。我委将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及时性,严禁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同时,提升信息发布的全面性,让人民群众全方面了解和支持卫生健康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