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邮编:021100,电话:0470—8814644,联系邮箱:bayantuohai@163.com)。
2021年,巴彦托海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持续推动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021年,我镇深入挖掘提炼政务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服务水平,累计推送信息3095篇,公开渠道包含旗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推送信息在全旗及全市都名列前茅。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一是找准“重点”,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的中心工作、同时期不同的重点工作,不断调整、筛选报送信息。二是抓住“亮点”。围绕亮点突出、富有特色的工作,第一时间报送政务信息及简讯。三是凝聚“视点”。围绕当前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及时整理归纳发布信息。
我镇认真落实《条例》、《呼伦贝尔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呼政办发【2018】34号)、《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鄂政办发【2018】12号)相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表、流程图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2021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便利”原则完善《巴彦托海镇政务公开制度》,《巴彦托海镇依申请公开制度》《巴彦托海镇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制度》等,保证信息准确、及时、有效地发布,有效推动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积极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要求,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官网和巴彦托海之窗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及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公开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成员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公示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按照国家统一政府网站监测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对照网站考核指标,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及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政务微信进行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专人负责,并每周更新内容,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二是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服务平台日常维护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大力推行亲切政府服务,在各嘎查社区分别建设便民服务站,设立公示栏,方便群众办事,也使工作越来越透明。我镇4个嘎查、6个社区微信公众号年发布信息1540条、政务公开平台发布986条,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全覆盖。
还存在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不同公开渠道负责人存在重复公开或者遗漏公开的情况。结合以上不足,2022年我镇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旗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规范程序,严格发布。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三是加大培训,提升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质量。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