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旗信访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2023年政府 信息工作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来源:旗信访局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提升解读回应效实效,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务实工作基础,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好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旗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一七三二街政务中心B区一楼,邮编:021100,电话:0470—8817029,电子邮箱ewkxf@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积极贯彻执行《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服务大局、方便群众为原则,积极推进保护区重大决策和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公正、公开、透明,以看得见、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为目标,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并公开《鄂温克旗信访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鄂温克旗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ewenke.gov.cn)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条,通过微信平台-鄂温克信访,发布自主编辑工作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度鄂温克旗信访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涉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审查发布制度》,凡是在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鄂温克旗信访文化平台编发信息均履行审查发布程序,分管科室、领导签字后上报。专人负责维护本单位栏目,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四)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政府网站监测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对照网站考核指标,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工作、政务微信运行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平台)。专人负责,每周更新政务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二是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旗信访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信访工作开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旗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同时主要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分工,由专人负责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为进一步提高旗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全局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同时在微信公众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宣传,并将完成情况报送到旗政务服务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政务公开内容主要围绕旗级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情况和局机关日常会议为主,主动公开的文件类内容较少。

改进情况: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网上信访规范化办理公示栏标准化水平,强信息发布主动性、及时性。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制度、标准要求等内容,注重把握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报送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情况

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根据领导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了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完成了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新媒体(微信公众平台)迁移工作,微信公众平台定位清晰、信息权威、运维规范、监督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