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务实工作基础,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用。
现公布鄂温克旗政务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9732,电子邮箱:ewkzwfwj@163.com)。
截至2020年12月,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87076件,办结87051件。其中即办件67811件,承诺件19265件,承诺件办结19240件,收取税费4.03亿元,按时办结率是99.97%。
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制发《关于重新梳理、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202001号),梳理公布旗本级权责清单,旗本级保留行政权力6326项。编制完成2020年鄂温克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后,权责事项将常态化动态管理。
积极稳妥推进苏木乡镇改革。一是梳理下放苏木乡镇权责事项95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处罚80项,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鄂温克旗苏木乡镇权责清单(2020年)。二是推进嘎查(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全覆盖。目前我旗10个党群服务中心、44个嘎查服务代办点,20个社区便民服务点,都已确认代办联系人,现已全部覆盖,覆盖率100%。三是苏木乡镇围绕党群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设置了综合业务、党员服务、退役军人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帮办代办、咨询投诉等窗口,并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
加快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一是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逐步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二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对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认领编制,组织各部门集中办公,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复用清单复用,实现数据在一体化平台和部门垂建业务系统中进行传输。目前累计认领梳理政务服务事项771项,其中依申请类事项522项、公共服务事项249项。网上可办理事项704项,网办率为91.31%。三是认真做好平台咨询工作。2020年我旗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共受理咨询12件。四是提升政务能力。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共设置11个特色服务,政务服务资讯共发布28条,通知公告3条。五是积极推广宣传“蒙速办”APP。在大厅摆放“蒙速办”APP推广易拉宝;利用大厅LED显示屏、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积极宣传“蒙速办”APP,倡导群众企业网上办、掌上办。
加快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加强全旗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门式”集中审批服务,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由旗人民政府制发《关于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公布进驻旗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476项,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窗受理窗口,将第一批35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并授权窗口负责人,有效避免“多头找、多头跑”问题,实行“一站式服务”。
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根据政务服务平台认领情况梳理“马上办”53项、“网上办”233项、“就近办”15项、“一次办”66项。待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后,进一步梳理“四办”清单,征求意见及核实情况后向社会公布第二批“四办”清单。
一是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发布各类公告信息300余条,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96个,交易金额2.9129亿元,节约资金7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109个,交易金额1.6636亿元,为财政增收节资648万元;建设工程项目87个,交易金额1.2493亿元,为财政增收节资115万元。二是发挥“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优势,稳步推进项目招投标电子化进程。认真做好设备核查、确定电子开评标室、完成整改调试、安装调整软件、系统上线等各项工作。积极参加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人员业务网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确保电子化开评标工作顺利开展。按功能设置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学划分为交易受理区、信息发布区、开标区、评标区、专家抽取区、监督区、答疑区。目前中心具有2个开标室、3个评标室,评标室配备有摄像头、拾音器,做到评标全过程监控记录存档。三是积极探索远程异地开标工作。今年8月份,以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主体与阿荣旗交易中心依托呼伦贝尔市一体化交易平台完成首个旗县级远程异地开标项目,为全市旗县级远程异地开标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四是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成功举办了旗重点项目相关单位交易工作流程培训、财政专家库专家评审工作流程培训、全旗预算单位采购专员工作流程等培训工作。五是以简化程序、节约支出、突出效能、提高效率为出发点,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规范采购流程,全力做好全旗各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
一是积极做好网上信访信件答复、嘉宾访谈及各类专题专栏等重点栏目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新增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优化营商环境等5个工作专栏,截至12月31日,答复网上信件62件,开展嘉宾访谈6期,全方位反映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二是调整了旗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将“网上办事”栏目中所有办事服务事项直接链接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以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为政务服务事项唯一数据源,确保本级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事项数量、事项名称、办事指南等各要素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保持一致。同时增加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注册和登录入口,确保办事入口统一和用户中心统一。三是协调网站建设公司完成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根据实际需要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调整所属栏目,协助旗司法局及各相关部门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录入工作。四是配合网信办完成了3次网站漏洞整改和一次网络安全自查工作,组织开展了旗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二级)。对网站进行每日常规巡查,及时排除故障,每周进行双份备份,保证网站安全、稳定运行。五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做好旗内有关重要会议、政务、经济活动的信息采编工作,准确及时地把自治旗经济社会建设成果反映出去,并每月进行汇总排名。截至12月31日,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851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6248条,政务公开类信息2212条。六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台账,每日进行审查登记。同时,积极做好向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事关全旗经济、社会、领导动态等各类信息及时准确报送。截至12月31日,向市政府网站共报送工作动态类信息2313条,市政务网站采用495条;报送经济运行数据信息28条,采用5条。七是充分利用政务微信进行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并每日更新内容,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图文信息1883条。八是开展了全旗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统计汇总工作(共计60个,其中微信公众号51个,新浪微博3个,其他6个),现已全部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每季度对全旗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并公开通报,对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与相关单位进行电话沟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单位及时整改,全面提升全旗政务新媒体工作水平。九是每月对政府网站及全旗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汇总报送市政务服务局。完成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相关的各项临时性突发工作。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确定旗政府办公室为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政务服务局,负责全旗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现有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两名,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已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配套出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安全防护、政务微信微博运行管理、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回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同时,准确编制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覆盖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等内容及时更新发布。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协调机制,规范公文公开属性,在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认真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移交工作。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比照国务院部门印发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细化梳理编制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旗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五是全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六是对旗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改版建设,统一规范,优化功能,新版平台于3月1日正式上线。七是切实落实公文系统中“公开属性”标注和政策性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全年共发布图文解读1篇。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8400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存在问题:
一是“放管服”改革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受当前我局现有条件和具有审批职能部门人员不足制约,“三集中、三到位”还不充分,存在“体外循环”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便民利企的质量。二是各相关窗口单位的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部门改革意识不到位。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内蒙古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是办理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体化平台,各部门普遍存在认领事项、编制事项要素不全等问题。 四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定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仍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五是政务服务工作队伍建设不够,与我们当前新形势下还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改进情况:
1.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推进我旗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
2.进一步梳理规范旗本级权责清单。根据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实际,梳理调整权责清单,该取消下放的坚决取消下放。
3.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理顺工作机制。工作重心下沉,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考核,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素质。
4.认真学习各类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结合电子政务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市政务服务局网站年度考核标准及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网站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内容。
配合旗网信办、公安局等部门做好网络监测维护工作;继续加大信息采编和向上报送力度,全力做好自治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宣传和重大政策发布;不断完善政务微信功能,适时增设新栏目,全面反映政府工作实际;根据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相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相关档案资料,让政务新媒体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5.大力抓好主动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凡属条例内规定需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均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和更新。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市场监管、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附件:2020年度鄂温克旗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
附件2 | |||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项目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89 |
其中:政府规章 | 条 | 0 | |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6 | |
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事件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 次 | 1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及网站建设经费) | 万元 | 0 | |
会议培训 |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主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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