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办公室编写了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内查询。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一七三二街77号;电话:0470-8819732;邮编:021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决策、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部署、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提升、强监管等功能,稳步推进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全年共公开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等各类信息共156条,公开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部门文件46条,政务服务局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23449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定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信件、电子邮箱、当面申请等多种形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坚持政务公开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旗委、旗政府各项工作安排,网站随时新增和调整各栏目,并充实完善现有栏目内容。做好部门文件、建议提案、综合政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网站做到每个栏目均动态信息,对于重要政务信息随有随发,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不断优化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和公开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撰写、修改、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全面,用词用句清晰准确,公开流程及时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专人专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公开内容常态化监测,定期对政务公开各栏目录入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录入方式和录入范围等是否及时、准确、规范,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尽完善、平台栏目不够丰富及平台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改进措施,政务服务局将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梳理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充实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等应公开内容,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准确地予以展现;围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及时协调发布官方政府信息,通过数字化、短视频、图解、音频等网络传播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发挥正面宣传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平台管理和维护,提高网民浏览体验,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供给质量和政务服务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