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务实工作基础,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嵯岗苏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巴彦嵯岗苏木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952226,电子邮箱:bycgsm@163.com)。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对巴彦嵯岗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改版建设,统一规范,优化功能,新版平台于3月1日正式上线,正在逐步调整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同时将各栏目的未公开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设立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集中公开政策、工作进展、服务举措和办理流程等;设立机关简介,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设立应急管理栏目,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信息。
(二)《条例》第二十条相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内全面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社会评议、发布协调、安全防护等工作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立规范性文件专栏,目前巴彦嵯岗苏木暂无规范性文件。
2、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由政府副苏木达担任分管领导,党政办主任担任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并设置工作人员。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比照国务院部门印发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细化梳理编制我苏木15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按国办要求模板完成平台升级并上线,根据15个领域正在逐步调整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公共文化体育等信息公开。。结合新出台的《条件》规定,2020年巴彦嵯岗苏木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8件。
(四)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清单,编制《巴彦嵯岗苏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参加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进一步细化梳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针对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向各科室、站所下发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召开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合法性说明研讨会,并向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合法性说明。
(五)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用好“两微一端”平台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重点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2.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完善政府公报工作机制,《政府公报》发放及时、到位。政府公报及时传阅,一式五份,分别传阅于政府办公室、服务大厅、阿拉坦敖希特嘎查、扎格达木丹嘎查、莫和尔图嘎查。按季度向旗档案史志局、旗政务服务中心送交可公开的现行文,2020年上报可公开现行文2件,上报政务信息191篇。
3.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是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公开网上办
事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二是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4.提升实体服务大厅服务能力
一是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二是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和管理。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三是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5.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一是开展“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专项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施办事要件标准化,完善办事指南,及时公开公布《城乡计生奖励扶助制度及申请程序》、《城乡独生子女申报流程》、《城乡临时救助审批流程》、《城乡申请五保供养待遇审批流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流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流程》、《惠牧“一卡通”补贴内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等,利用好巴彦嵯岗苏木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更好的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制度,切实增强苏木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加强组织保障
1.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我苏木调整了以苏木达沃忠为组长、副苏木达吴建华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为方便收集资料、满足工作需要,我苏木将政务公开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合理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并把政务公开作为我苏木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
3.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苏木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宣传力度。全年共召开巴彦嵯岗苏木政务公开工作会议3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协调机制,规范公文公开属性,在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认真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移交工作。
(七)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围绕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一是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决定工作方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5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决定方案。二是制定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 建立完善政务舆情监测、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针对性、有效性。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嘎查等方式,多种形式展现解读内容,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失去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八)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苏木2020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九)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苏木2020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增13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增1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增8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981.93万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今年以来,我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苏木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以切实有效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公开的形式缺乏多样化,政府信息除了在政府微信平台、办公场所宣传栏及电子屏外,没有更多形式方便群众获取更多的信息。三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2.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保密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拓宽公开形式。二是精简文件。减少不必要的工作,以更好地把握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三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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