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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7 来源:旗统计局 字体:[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稳预期、顺民心、强监督作用,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现公布鄂温克旗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2714,电子邮箱:ewkq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旗统计局按照《条例》和《鄂温克旗2019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全旗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党旗委、政府工作部署和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加快统计现代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解读回应热点问题,探索开发多样化统计产品,促进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主要内容包括主动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相关情况等方面。

二、旗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条例》第二十条相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从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在政府网站公开旗统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解读等制度,将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

2.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按照旗政府统一要求,2019年8月制定了《鄂温克旗统计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鄂统字[2019]50号),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股队办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栏目,及时公开发布统计信息和统计公报,并制作发布各类统计产品。统计作为旗政府综合经济部门,虽然不是直接抓经济发展,但是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等各种类型的调查,统计数据能够真实反映出整个经济的运行态势、运行质量、运行效率。定期发表统计公报,统计资料手册、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产品,力求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预警、监测、决策作用,为又好又快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条例》第二十一条相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积极通过旗政府网站、统计微信平台等载体,及时发布经济分析和预测和统计数据,加大数据解读力度,回应社会公众关切。2019年全年,共发布了11篇统计分析,统计快讯150条,向旗政府网站及市统计局期刊发送130条统计快讯及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持续提高,旗政府网站采用168篇。

2.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三重一大”事项及时进行公示。“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开是加强党内民主,完善政务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方式。我局十分注重此项工作,对“三重一大”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将进行公示,保证全程监督。

3.及时公开财务收支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增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干部职工群众理财的主人翁意识,一直以来,都把经费支出作为公示的内容,向旗政府政务公开目录上报《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并定期向全体职工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共受理行政信息公开申请0件。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的行政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统计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通过统计信息网及微信平台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对局内各股队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信息公开的流程需进一步规范。2020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数据解读回应,优化信息发布平台,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加大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优化统计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设统计重点工作栏目,在推进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供优质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增加社会广泛关注领域指标数据的发布内容。进一步扩大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的范围。

(二)加强数据解读回应。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解读文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增强数据解读的针对性,提高数据解读的权威性。创新开发统计产品。

(三)抓好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在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时,统筹考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1.旗统计局积极与旗委、旗政府等上级部门沟通,推进各单位对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且解读形式多样。2019年8月份,12月份分别制定了《旗统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旗统计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鄂温克旗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解读》,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公开。截至目前,在网站发布问答解读0篇,图文解读1篇,文字解读4篇。

2、加强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跟进解读,认真分析经济形势,履行好“第一发言人”的职责。截止目前,旗统计局向旗政府网站投稿上报11篇统计分析

3、我局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制定《旗统计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预案》,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专栏公开发布。截至目前,无重大突发事件舆情。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情况

        1、我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报鄂温克族自治旗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国家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夏季畜牧业普查、统计监测和预警工作等重要信息。

        2、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及时公开《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梳理》报告及《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在旗政府政务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上报统计数据、及时完善更新栏目数据。

        2、旗财政局于2019年3月组织了2019年度预算公开工作。并于2019年1125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工作情况

         1、进一步加强网络宣传工作,建立健全适用于内部网站和外部网站新闻信息发布管理的《鄂温克旗统计局政务媒体账号“三审”制度》(鄂统函字[2019]3号),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充分利用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政务微信进行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图文信息20余条。

 (五)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1、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2019年8月制定了《鄂温克旗统计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鄂统字[2019]50号),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配套出台政策解读、政务舆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完善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鄂温克旗统计局职能职责和三定方案。在旗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了2018年旗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旗统计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与学习,7月末我旗下发了《2019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主要政务公开任务分工表。12月13日,旗统计局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5、规范政务公开办文流程。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机制。2019年8月份制作了《鄂温克旗统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9年12月份,制发了《旗统计局规范性文件解读制度》的文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协调机制,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标注,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认真做好旗统计局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移交工作。在旗档案史志馆、政务服务中心及时公开现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