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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来源:旗统计局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精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编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确保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

现公布鄂温克旗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旗统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2714,电子邮箱:ewkq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旗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完善和更新,2022年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及简报79件。我局通过对2022年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了69条政府信息,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简报10条充分利用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128篇,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统计工作提供参考。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统计局接受并办理0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温克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明确了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及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农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对涉统计公报,统计资料手册、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产品等政务公开事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依据及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

(五)监督保障

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工作开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及时调整了旗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底机关考评体系,主要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分工,各项公开数据由专人负责及时发布。,对全局政务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作出具体要求。

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主动接受旗政务公开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监督检测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2.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方式,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更新有时不够及时。

2.统计宣传有待加强。由于统计宣传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对统计指标口径、数据采集方式缺乏全面了解,对有些统计数据存在疑虑和误解。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部门、个人执行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对局机关统计政务信息进行再梳理,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统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进一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普及教育,强化统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和认知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开要点要求,进一步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采取不同形式对全旗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及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了公开发布,努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我单位不存在行政收费情况

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是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定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根据情况实时进行调整。二是推动政务公开地方标准试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8项地方标准,重点推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2.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实际按照标准规范、清晰易懂的原则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二是抓好管好政务新媒体。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加强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