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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7 来源:旗财政局 字体:[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族自治旗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稳预期、顺民心、强监督作用,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4960,电子邮箱:ewkqc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旗政务公开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和《鄂温克族自治旗2019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主要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相关情况等方面。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条例》第二十条相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依托旗政务公开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主动公开文件3件。

2、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因机构改革及人事调整,为更好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11月份,制定《旗财政局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鄂财字〔2019〕282号)。2019年12月份,制定《财政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财字〔2019〕328号),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条例》第二十一条相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设置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2019年旗本级、苏木乡镇及旗直行政事业单位共计182个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能够按照《全旗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涉及的工作任务进行公开,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上还不够全面、及时,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今后,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将结合职能职责,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信息、减税降费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要求相关股室及时做好业务信息,并对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核查,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设置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栏,结合工作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开《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鄂温克族自治旗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性基金目录》共计59项。同时,及时转发公开关于减税降费政策相关文件3件,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按照上级要求,2019年,旗财政局结合实际,分别选取扶贫办、民委2个部门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在旗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对我旗2016-2019年扶贫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2、按照上级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开,2019年公开数量1个。

3、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已参照自治区财政厅及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做法,在鄂温克族自治旗2019年本级预算及2018年决算公开中,均对我旗2018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及2019年旗本级预算关于政府性债务安排情况说明进行公开,其内容主要包括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18年年初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2018年当年新增政府债券情况,2018年化解政府性债务情况,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及2019年政府性债务收支编入2019年预算草案情况。

(三)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1、积极主动公开财政工作动态。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职能职责,2019年向旗政务网站上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00篇,其中民生领域类信息13篇、业务类信息40篇、党建类信息29篇、其他类信息18篇。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按照《2019年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鄂政督字[2019]3号)文件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全面落实旗政府工作任务,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在旗政务网站进行公开。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学习。2019年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学习宣传培训1次,对《条例》中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及各公开方式的具体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让干部职工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在旗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现行文件专栏公开现行文件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