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办公楼三楼办公室,邮编:021100,电话:0470-8814960,联系邮箱:ewkqc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力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经常化、制度化,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5年,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在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依托“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照我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和流程进行回复,未收到因答复不当导致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定期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自查自纠,对发布信息进行全面详细自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我们持续做好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文件的及时发布与动态更新,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为确保集约化平台及微信公众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已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定期开展系统巡检,切实提升平台服务效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文件的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细化信息审核流程,严把公开内容关口,既杜绝该公开事项半公开、假公开,又严防涉密及敏感信息违规公开,通过定期检查来有序推进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与财政业务协同性有待提升。二是部分公开事项与业务环节衔接不够紧密。
改进情况:一是将政务公开嵌入业务流程,明确各环节公开时限与责任主体,加强业务股室与公开经办岗位的联动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与业务进度同步。二是加强与有关单位的交流,积极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2025年无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