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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大雁镇 字体:[ ]


2018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呼伦贝尔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公布大雁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镇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2382772,电子邮箱:dyzdzb8601521@163.com)。

一、概述

大雁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

2018年我镇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要点,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分工表,机关各部、委、办各负其责,共同配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及培训会,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指导,听取各部门、社区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主动给予解答解决。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务公开基础保障,设置政务公开栏、岗位桌牌。通过简报、信息等及时在旗政务网及我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相关政务活动情况。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按时报送旗主要领导赴我镇调研指导工作相关简报,做到,信息及时,数据准确。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预决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和上级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平台为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预决算专栏。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扎实做好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2018年,我镇实施的重点项目均通过呼伦贝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招标信息,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三、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自觉接受人大、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认真办理自治旗、镇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旗政协委员提案,2018年共办理建议提案29件。

(二)政务活动公开

为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平台建设,立足服务群众,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积极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在旗政务网公开;二是在各科室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三是在我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服务信息及相关办事程序。

截至目前,我镇共报送简报信息170余篇,涉及上级督查调研、民政、森林草原防火及汛期安全检查、环境集中整治等工作,很好的反映了我镇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做好政府公报发放工作

政府公报是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的重要渠道,我镇政府办公室及时领取自治区、市、旗政府公报,并发放给各社区。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机制和督促约束机制,建立完善部门文件报送制度,做好公开属性审查,将主动公开文件转送政府公报编辑部门在政府公报上刊登,实现政府公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重大政策决策预公开情况

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保密的以外,通过旗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棚户区改造工作通过大雁镇电视台向社会公示拆迁补偿方案、拆迁范围等内容。

(五)推进服务事项公开

2018年我镇完成了权责清单调整工作,推动机关各部委办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公开信访、计划生育、城建、社会事务及兵役登记等事项办理程序。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目前存在的不足,新一年,大雁镇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照考核要点中的不足和差距,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了解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做好基础性工作。在年初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要求机关各部委办、社区,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希望明年可以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