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雁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2382772,电子邮箱:dyzdzb860152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5年,我镇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始终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恪守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准则,通过多形式、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年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政府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政府信息401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13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大雁镇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核心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申请办理全流程,健全“受理登记—分办交办—审查答复—归档溯源”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办理过程可监督、可追溯。同时,畅通线上平台、线下窗口、信函邮寄等多渠道受理路径,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答复精准度与服务效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度,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履行信息发布程序,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定期开展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自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公开工作,做好政府公文公开属性审查,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加强主动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及时排查整改错敏词、错链检测、不规范表述、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权威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镇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和栏目设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我镇强化监督检查与工作保障,夯实工作基础。一方面,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严格对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配合旗直部门开展日常督查检查,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实施常态化监测,及时发现并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不规范等问题,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另一方面,狠抓队伍建设与责任落实,通过专题培训、实操演练等方式,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今年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有一些不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支撑薄弱,对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行政复议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政策理解深度和知识储备量不足。
改进情况:建立常态化业务交流机制,定期梳理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组织工作人员研讨学习,提升专业问题的处置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大雁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此报告
大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