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大雁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雁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2382772,电子邮箱:dyzdzb8601521@163.com)。
2021年,大雁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精准公开,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我镇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内容涉及领导简介、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民政救助、项目补贴、会议信息等多方面内容。政府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政府信息237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5次。
2021年,我镇坚持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同时建立《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可监督、可追溯。同时,将贯彻落实新规定新要求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2021年,我镇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照鄂温克旗三务公开平台苏木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同时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制发了《大雁镇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信息发布格式、设置法定主动公开事项、信息发布引用,并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发布准确、权威、及时、高效、便民。
大雁镇政务公开工作由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为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平台建设,立足服务群众,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积极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在鄂温克旗三务公开平台公开;三是在我镇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四是在各社区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服务信息及相关办事程序。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制度,强化工作考核。建立《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评范围。二是积极组织进行社会评议,将旗政务服务局在旗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渠道广泛转发,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加强责任追求,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严肃政务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
2021年,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本年度未进行政策解读和嘉宾访谈;政民互动有待提高。针对上述不足,我镇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全力推进完善我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开实效,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管理,做到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便捷,方便群众检索、查阅和下载。二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三是加大互动交流力度。将涉及民生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以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一)收取费用情况
2021年度大雁镇未收取政务公开相关费用。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全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大雁镇积极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通讯地址、办公时间、官方网站、主要负责人等信息;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号)精神,努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