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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务实工作基础,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用。

现公布鄂温克旗住建局(人防办)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2541,电子邮箱:ewk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鄂温克旗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全旗住建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主要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相关情况等方面。

(一)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内全面公开鄂温克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文件20篇,以及各项工作方案14篇。

(二)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2020年12月份,已将我局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上报旗委。同时,已将《关于调整住建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鄂住建字〔2019〕619号)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根据“三务”公开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将《关于鄂温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对旗政府门户网站的住建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完善和更新,并将机关简介、微信公众号等内容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三)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工程审批流程图、鄂温克旗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目录以及鄂温克旗2020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统计报表进行公开。

(四)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权责清单,以及2020年鄂温克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处罚信息相关情况已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示。

(五)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鄂温克旗住建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六)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包含垃圾处理费及防空易地建设费2项,本年度无新增情况,已将收费标准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示。

(七)针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我局根据旗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鄂财字〔2020〕14号)要求,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2020年已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2个,采购总金额80,870.06元,其余采购因相关手续未完成,正在后续办理中。

(八)在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方面,我局已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2020年1-9月份旗住建局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鄂温克旗2020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统计表进行公开。

(九)对于社会保障方面,我局已将2020年住房租赁补贴计划表、租赁补贴方案、住房租赁补贴标准、鄂温克旗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情况表以及2020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示。

(十)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我局此前制定了《鄂温克旗住建规划局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并将预案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示。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面,我局高度重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印发《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2020年度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鄂温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鄂温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积极开展各项检查及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并将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24增1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8增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524减1312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2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7126774909.07元(计划)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0000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300000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30000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未能全部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公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紧紧围绕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梳理城乡建设方面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流程有效运作。二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重点围绕群众比较关心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物业管理等,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确保信息质量。三是严格审核制度,严把审核关,坚持保密工作纪律,做到严谨细致、务实高效,为我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1.我局积极开展对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且解读形式多样。2020年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政策解读》《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进行图文解读,并在旗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公开。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情况

1.我局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及时公开党组会召开情况,2020年已将全年39次党组会议全部公开。

2.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围绕我局2020年重点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土地征收信息等重大决策部署,将重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等信息在专栏内公开发布。

3.2019年办理旗人大建议9件,旗政协提案17件,均将办理答复情况上报政府督查室,并在旗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对于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方面,我局积极开展危房改造及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已整理42个嘎查、1205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和住房安全保障档案;对全旗120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稳定脱贫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4户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存在安全隐患,其中3户住房安全鉴定等级为C级,1户D级危房,目前上述危房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贫困户已搬迁入住。已完成巴彦托海镇建成区淘汰、拆改51家企业的73台燃煤小锅炉。

2.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包含垃圾处理费及防空易地建设费2项,本年度无新增情况。同时已将垃圾处理费及防空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依据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工作情况

充分利用政务微信进行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内容,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同时将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图文信息360条。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鄂温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统   计   指   标单位统计数
主动公开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479
其中:政府规章0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1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6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
回应解读情况一、回应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事件计1次)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3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0
2.兼职人员数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及网站建设经费)万元0
会议培训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
举办各类培训班数2
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