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我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诚恳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进一步提升我局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2541,电子邮箱:ewk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全旗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全旗住建工作实际,提高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主要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相关情况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内全面公开城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工作相关文件11篇,以及各项工作信息127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已按照要求完成答复。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局办公室牵头推进,各业务股室、三级单位具体落实,加强信息保障和专题专栏建设,严格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公开主体,压实公开责任。扎实稳步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途径推送我局政务信息。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449条信息,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情况、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住建领域其他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上广泛发布住建工作动态、政策宣传等相关信息共728篇,做到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
我局切实增强政务信息监督管理,主要领导给予工作指导,分管领导日常督促落实,各业务股室、三级单位积极主动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和资料,局办公室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经办人员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未能全部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公开。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紧紧围绕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梳理城乡建设方面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流程有效运作。二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重点围绕群众比较关心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物业管理等,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确保信息质量。三是严格审核制度,严把审核关,坚持保密工作纪律,做到严谨细致、务实高效,为我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3年,我局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围绕我局2023重点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房屋征收信息等重大决策部署,将重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等信息在专栏内公开发布。二是2023年我局共办理旗人大建议11件,旗政协提案16件,均将办理答复情况上报政府督查室,并在旗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三是我局积极开展危房改造及扫黑除恶治理工作。2023年,经对全旗“六类人员”住房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共发现10户牧民群众住房符合相应危房改造政策。其中,安全等级C级住房6户、安全等级D级住房2户、无房2户。截至目前,上述危房改造工程基本完工。同时,发放农村牧区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7.64万元。为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住建局成立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排查,通过日常工作检查、“双随机、一公开”“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形式开展排查,全年未发现相关问题。相关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以及会议信息均已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对于住房保障方面,发放2023年四个季度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情况已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四是充分利用政务微信进行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内容,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同时将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发布图文信息3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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