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依法编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增强群众解读回应效果,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现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公布鄂温克旗住建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2541,电子邮箱:ewkz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温克旗住建局政务公开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和《关于依法编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全旗住建工作实际,提高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主要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相关情况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内全面公开部门文件、保障性住房、重大民生、财政预决算、处罚强制等住建部门重点工作相关文件49篇,以及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和综合政务各项工作信息205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1条依申请共公开事项并已回复,全年无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本局政务公开范围、形式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旗政府门户网站的住建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完善和更新,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并将领导简介、微信公众号等内容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更新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途径推送我局政务信息。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78条信息,主要包括部门文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综合政务及住建领域其他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上广泛发布住建工作动态、政策宣传等相关信息共477篇,做到积极回应群众聚焦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
我局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接受社会评议。由主要领导对信息公开总负责,分管领导对公开信息进行把关,日常督促落实,各业务股室积极主动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和资料,办公室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经办人员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2022年全年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被上级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6.57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2 | 2 | 0 | 0 | 4 | 0 | 1 | 0 | 0 | 1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载体不够,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信息的公布渠道主要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鄂温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紧紧围绕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与监管,规范梳理城乡建设方面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流程有效运作。二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特别是住建领域的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重点围绕群众比较关心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不断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2022年,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256.57万元,其中收取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31.11万元,新建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225.46万元。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围绕我局2022重点工作、保障性住房分配、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等重大决策部署,将重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等信息在专栏内公开发布。二是2022年我局共办理旗人大建议20件,政协提案67件,均将办理答复情况上报政府督查室,并在旗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三是我局积极开展危房改造及扫黑除恶治理工作。我局结合自治旗实际,制订了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能职责,建立起“三保障”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住建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手机APP及时录入房屋相关信息,实时发现和上传新发生住房安全隐患内容,保证做到发现一起、整改落实一起,确保农村牧区每一户监测对象住房安全。全年对我旗现有农村牧区5962户牧民包括74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全部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近一年来,我们坚持提高脱贫攻坚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发力。坚持目标不降,做到摘帽不摘政策。通过入户排查方式,大力宣传脱贫目标、现行脱贫标准和扶贫措施,给群众传递摘帽不摘政策的明确信号,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对74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状况持续监测,确保现有居住住房全部安全。为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行业和市场秩序,住建局成立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排查,通过日常工作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填写调查问卷、“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形式开展排查,并每月报送扫黑除恶工作报告。相关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以及会议信息均以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对于住房保障方面,发放2022年四个季度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情况已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四是充分利用政务微信进行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内容,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同时将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发布图文信息3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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