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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来源: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字体:[ ]

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大街法院后院,邮编:021100,电话:0470—8819599,联系邮箱:hhnre@126.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积极贯彻执行新修订《条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旗委、旗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服务大局、方便群众为原则,积极推进保护区重大决策和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公正、公开、透明,以看得见、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为目标,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并公开《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ewenke.gov.cn)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政务公开文件2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3条。依托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微信公众号166期,498条。被人民网、搜狐网、呼伦贝尔新闻网、呼伦贝尔日报等上级媒体正面报道10余次,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网站、鄂温克旗融媒体、鄂温克宣传、鄂温克旗广播电台等媒体转载报道工作信息120余条。辉河保护区接受上级访谈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政策解读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度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涉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落实《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审查发布制度》,凡是在鄂温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辉河保护区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均履行审查发布程序,分管科室、领导签字后上报。专人负责维护本单位栏目,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四)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政府网站监测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对照网站考核指标,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工作、政务微信运行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政务微信进行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专人负责,并每周更新内容,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2020年共发布图文信息498条。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民族团结奋斗精神,在局机关LED屏和微信公众号上积极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标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进一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400
行政强制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474639.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 公开属国家秘密000000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0000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0000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0000000
0000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0000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0000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重复申请0000000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辉河保护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较多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暂无更新本单位相关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

2020年,辉河保护区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性。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项目统   计   指   标单位统计数
主动公开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195
    其中:政府规章0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1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8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
回应解读情况一、回应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事件计1次)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0
    2.兼职人员数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及网站建设经费)万元0
会议培训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
举办各类培训班数2
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