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29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9599,电子邮箱hhnre@126.com)。现将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党组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保护区做到人员、经费有保障。并严格按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深化政务公开,推行权力透明运行,在本单位和各站所开展政务公开督查。通过开展督查自查工作,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政务公开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建立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管理。
年初,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学习计划,我局在学习和干部大会上认真学习传达政务公开会议精神,学习旗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并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投诉受理、责任追究、考核评议、统计报送、舆情风险评估、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度。
二、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将行政决策,内部事务(办事公开)的公开内容通过保护区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公告公示、LED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在单位办公楼制作工作职能、行政执法案件处理流程图、政务公开去向标牌等,群众上门办事看了标牌内容,一目了然,心中有数。提高了单位的办事效率,群众满意率。


三是设置举报箱、意见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以营造开放式的管理氛围。



辉河保护区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专人维护网站(网页),2017年在保护区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90期。在辉河保护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8期,284条,比去年同期的 34 条增加 53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7件,其中,市级政府部门采用3条,鄂温克旗政府部门采用30条。
信息能及时更新,形成了以公开栏、简报、标语为主的政务公开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管理和程序更加规范化。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保护区依法行政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二是综合调研类稿件数量不多,采用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加强栏目内容建设,认真开展信息调
研工作,加强调研类信息报送力度,不断提升信息为决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信息沟通,以便捷的手段和灵活的方法为群众服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优良的队伍,切实履行好国家赋予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