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鄂温克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
征集开始时间:2024-07-25 14:51
征集结束时间:2024-08-24 14:51
状态:已经结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实现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高质量发展,我旗组织编制了大雁镇、伊敏河镇、红花尔基镇、辉苏木、伊敏苏木、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嵯岗苏木、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等9个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现将《规划》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和意见征集,热忱期待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4日,共30日。
二、公示方式: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众意见征集途径: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规划》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鄂温克族自治旗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鄂温克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反馈。(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鄂温克族自治旗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人: 康 峰
联系电话: 0470-8818049
(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电子邮箱:ewkqgh@sina.com
通信地址:
鄂温克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一楼国土空间规划股
邮 编:021100
注:本次为规划成果草案公示,所有数据及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鄂温克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大雁镇、伊敏河镇、红花尔基镇、辉苏木、伊敏苏木、锡尼河东苏木、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嵯岗苏木、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等9个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4日(共30日)期间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和意见征求,现公示期已满,我局和各苏木乡镇政府在此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鄂温克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